指标体系
INDEX SYSTEM

中国数字生态指数的目的是刻画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及重点城市的数字化发展与结构特征状况。

中国数字生态指数的目的是刻画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及重点城市的数字化发展与结构特征状况。按照经济学视角的“投入→转化→产出”逻辑,构建“数字基础-数字能力-数字应用”三个维度的指标体系,如下图所示。

 

图1 中国数字生态指数的指标体系

      

数字基础是数字生态的根基,体现数字生态发展中要素和资源的投入情况,包括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与政策环境三个二级指标。

基础设施指标反映支撑数字转型、智能升级和融合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

数据资源指标反映数字生态发展过程中数据要素的开放、共享、流通、交易等水平。

政策环境指标反映各地健全数据市场规则和规范有序发展环境的制度供给水平。

 

数字能力是数字生态的骨干,体现数字生态发展中将投入要素转化为应用产出的质量与效率情况,包括数字人才、技术创新和数字安全三个二级指标。

数字人才指标反映数字人力资源的结构、流动、供需及环境等状况。

技术创新指标反映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前沿领域的专利发展和创新引领状况。

数字安全指标反映重要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水平,以及网络安全产品和产业发展水平。

 

数字应用是数字生态的目标,体现政府、企业和公众等主体的数字化转型发展水平,以及据此获得的成效和收获的价值,包括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三个二级指标。

数字政府指标反映数字技术在政府管理服务领域的应用发展水平。

数字经济指标反映企业主体的数字化发展水平,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方面。

数字社会指标反映数字技术在个人社会生活中的使用和普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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